市院士专家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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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院士专家工作站


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申请流程

  在线注册——告知科协审核——审核通过——网上递交材料——纸质材料报送——评审认定


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申请所需材料

  1、企(事)业法人证书一式两份(复印件);

  2、《“杭州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申请表》一式两份;

  3、企业自行制定的院士专家工作站管理办法;

  4、与院士或院士团队的合作协议。


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申请条件

 一、申请建立院士工作站的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杭州市〔包括区、县(市)〕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状况良好,能为院士及其创新团队进站工作提供必要的科研、生活条件及其它后勤保障。

  2、与相关领域1名及以上院士签定院士工作站共建协议。

  3、与院士及其创新团队签有明确的科技项目合作协议(合同)。

  4、建站主体本身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建有专门的研发机构,拥有水平较高、结构合理的研发团队。

  5、建站主体与院士及其创新团队合作方向符合我市产业政策导向。

 二、申请建立专家工作站的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杭州市〔包括区、县(市)〕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状况良好,能为高层次专家及其创新团队进站工作提供必要的科研、生活条件及其它后勤保障。

  2、与相关领域1名及以上高层次专家签定专家工作站共建协议。根据《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市委〔2015〕2号)中对人才的分类,专家工作站的签约专家为A、B两类专家(不含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

  3、与高层次专家及其创新团队签有明确的科技项目合作协议(合同);

  4、建站主体本身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建有专门的研发机构,拥有水平较高、结构合理的研发团队;

  5、建站主体与高层次专家及其创新团队合作方向符合我市产业政策导向。

  已与院士、高层次专家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建有省级(含)以上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研发载体,承担过国家或省级重大项目的单位可优先设立工作站。


市院士专家工作站扶持政策

  1、批准为市级“院士专家工作站”满一年后,经评估,合格并绩效明显的建站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50-100万元;其后,每年进行考核,对合格单位给予一定资助;连续两年考评不合格的建站单位,予以摘牌。

  2、被批准为省级“院士专家工作站”的,给予一次性的配套资助。

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