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无效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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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无效宣告


专利无效宣告知识

  专利无效宣告是指自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无效的制度。


专利无效宣告申请流程(程序)

  无效宣告请求——立案——会议组审查——书面审查、口头审查——做出无效决定——是否起诉


专利无效宣告所需资料

  1、委托人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营业执照和法人证明。

  2、专利权人的专利证书、授权专利公告文件。

  3、与无效专利相关的在先公开的专利文件、在先公开的科技文献、公知技术和其他技术资料。

  4、专利无效涉及侵权纠纷时,委托人还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1)、委托人的产品实物、照片、产品说明书及其他材料;

  (2)、人民法院送达的包括诉讼请求书在内的全部文件;

  (3)、委托人被控侵权产品的生产经营情况、技术来源、时间、投产准备情况说明。


专利无效宣告好处

  1、 确定专利的权利归属;

  2、 确保自身生产销售安全;

  3、 加强市场竞争优势;

  4、 获取相关专利补助。

专利无效宣告审理周期

  1、提出无效宣告请求的期限
  自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的任何时间。
  2、无效宣告程序中提供证据的期限
  无效请求人自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之日起1个月内补充理由和提交新的证据,否则,可以不予考虑。
  3、无效宣告请求费的期限
  无效请求人自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无效宣告请求费。
  4、无效宣告程序中委托书不符合规定,需要补正的期限
  请求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而未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委托书或者未写明委托权限的,请求人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补正。
  5、对“无效宣告请求受理通知书”的答复期限
  专利权人自收到“无效宣告请求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个月内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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