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乐麦#41 类教育娱乐注册公告咨询此标

申请/注册号:45809200

初审日期:2020-11-27

商标类型:一般

注册日期:2021-02-28

申请日期:2020-04-26

截止日期:2031-02-27

商标其他信息

是否共有商标

初审公告期号1721

注册公告期号1733

代理机构阿里巴巴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申请人名称深圳大乐麦影像文化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广东***02

保护的商品

4105 —— 空中摄像服务

4105 —— 摄像机出租

4105 —— 摄影

4105 —— 摄影服务

4105 —— 照相机出租

4105 —— 人像摄影服务

4105 —— 视频设备出租

4105 —— 音乐视频制作

4105 —— 筹划聚会

4105 —— 录像服务

4105 —— 电影摄影设备出租

4105 —— 电影摄影机器和设备出租

4105 —— 电影摄影棚服务

4105 —— 音像录制服务

4105 —— 除广告片外的影片制作

4105 —— 为电影场景或电影摄影棚出租照明器具

4105 —— 筹划聚会(娱乐)

商标申请流程

商标注册申请 等待驳回复审
2020年11月06日
商标注册申请 驳回通知发文
2020年09月11日
商标注册申请 受理通知书发文
2020年06月14日
商标注册申请 申请收文
2020年0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