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可摄影#41 类教育娱乐注册咨询此标

申请/注册号:42459101

初审日期:2020-05-06

商标类型:一般

注册日期:2020-08-07

申请日期:2019-11-20

截止日期:2030-08-06

商标其他信息

是否共有商标

初审公告期号1694

注册公告期号1706

代理机构河南中州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申请人名称厦门之可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福建***之一

保护的商品

4101 —— 教育

4102 —— 组织教育或娱乐竞赛

4105 —— 摄影报道

4105 —— 摄影

4105 —— 微缩摄影

4105 —— 除广告片外的影片导演

4105 —— 娱乐服务

4105 —— 电影摄影设备出租

4105 —— 电影摄影棚服务

4107 —— 为艺术家提供模特服务

商标申请流程

商标注册申请 申请收文
2019年11月20日
商标转让 申请收文
2021年07月29日
商标转让 核准证明打印发送
2022年01月22日
商标注册申请 注册证发文
2020年09月04日
商标转让 补正通知打印发送
2021年10月05日
商标注册申请 受理通知书发文
2019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