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达#11 类家用电器无效(仅供参考)咨询此标

申请/注册号:31043720

初审日期:2018-12-06

商标类型:一般

注册日期:2019-03-07

申请日期:2018-05-21

截止日期:2029-03-06

商标其他信息

是否共有商标

初审公告期号1626

注册公告期号1638

代理机构北京贵都商标代理事务所有限公司

申请人名称林朝华

申请人地址浙江***9号

保护的商品

1101 —— 灯

1101 —— 发光二极管(LED)照明器具

1101 —— 日光灯管

1101 —— 照明器械及装置

1106 —— 排气风扇

1108 —— 卫生设备用水管

1108 —— 地漏

1108 —— 水龙头

1109 —— 淋浴热水器

1109 —— 浴霸

商标申请流程

评审应诉 判决结果
2021年10月15日
无效宣告 评审分案
2020年07月08日
评审应诉 判决结果
2022年02月24日
评审应诉 申请收文
2020年09月23日
评审应诉 申请收文
2021年10月26日
无效宣告 答辩通知发文
2019年10月22日
无效宣告 受理通知发文
2019年10月30日
无效宣告 申请收文
2019年09月18日
无效宣告 宣告无效公告排版
2022年03月07日
商标注册申请 受理通知书发文
2018年06月05日
无效宣告 实审裁文发文
2020年08月19日
无效宣告 排版送达公告(商标无效宣告答辩通知书)
2020年03月16日
无效宣告 领退信(商标无效宣告答辩通知书)
2020年04月01日
无效宣告 有退信(商标无效宣告答辩通知书)
2019年12月10日
商标注册申请 注册证发文
2019年06月05日
商标注册申请 申请收文
2018年0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