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同#09 类电子电器注册咨询此标

申请/注册号:36475575

初审日期:2019-11-27

商标类型:一般

注册日期:2020-02-28

申请日期:2019-02-25

截止日期:2030-02-27

商标其他信息

是否共有商标

初审公告期号1673

注册公告期号1685

代理机构阿里巴巴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申请人名称颜志明

申请人地址福建***5号

保护的商品

0907 —— 电话机套

0907 —— 手机屏幕专用保护膜

0907 —— 手机用自拍杆

0908 —— 便携式媒体播放器

0909 —— 摄影器具包

0912 —— 电线

0921 —— 眼镜

0921 —— 太阳镜

0922 —— 电池

0922 —— 移动电源(可充电电池)

商标申请流程

商标注册申请 驳回通知发文
2019年09月10日
商标注册申请 注册证发文
2020年04月01日
商标注册申请 受理通知书发文
2019年03月12日
商标注册申请 申请收文
2019年02月25日
商标注册申请 等待驳回复审
2019年11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