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美#41 类教育娱乐无效(仅供参考)咨询此标

申请/注册号:11171437

初审日期:2013-08-27

商标类型:一般

注册日期:2013-11-28

申请日期:2012-07-05

截止日期:2023-11-27

商标其他信息

是否共有商标

初审公告期号1373

注册公告期号1385

代理机构上海邦德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名称上海米梅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上海***1室

保护的商品

4102 —— 组织文化或教育展览

4103 —— 流动图书馆

4104 —— 图书出版

4105 —— 游戏器具出租

4105 —— 娱乐

4106 —— 动物园服务

4107 —— 为艺术家提供模特服务

商标申请流程

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 排版送达公告(关于撤销连续三年未使用商标的决定)
2017年10月13日
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 有退信(关于撤销连续三年未使用商标的决定)
2017年09月13日
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 排版送达公告(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
2017年04月14日
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 有退信(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
2017年03月17日
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 提供证明通知发文
2017年03月09日
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 撤销商标通知发文
2017年08月31日
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 申请收文
2016年11月29日
商标注册申请 打印注册证
2013年12月17日
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 受理通知书发文
2017年02月15日
商标注册申请 打印受理通知
2012年07月12日
商标注册申请 申请收文
2012年07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