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餐饮文化交流策划;热食类食品制售;非金融性项目投资管理及咨询(不含投融资理财、投融资理财咨询业务、不得从事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违法金融活动、不得从事未经批准的金融活动);中药材收购、加工、销售;农业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中药饮品及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含酒类);五金建材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商标
概览
商标申请量:17个
核准注册量:9个
核准注册率
52.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