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计算机技术的研究、开发,技术转让;计算机软件开发;网页设计;电子科技产品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及技术服务;网络科技产品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信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硬件、计算机耗材、计算机辅助设备、电子设备销售。)
商标
概览
商标申请量:38个
核准注册量:23个
核准注册率
6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