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手工制品、银饰品、工艺装饰品、绣品、艺术品(除国家文物)、日用百货、办公用品,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文体用品,预包装食品和散装食品,家用电器、五金交电、计算机软件及耗材、电子产品、通讯产品的销售,家居装饰、装璜、园林规划;进出口业务(国家有规定的除外);餐饮服务(饮品店)。(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商标
概览
商标申请量:12个
核准注册量:11个
核准注册率
9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