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文化艺术交流及策划(不含演出经纪);影视策划咨询;企业形象策划;会议会展服务;商务信息咨询;教育培训咨询服务(不含中介及办学);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图文设计;广告设计、策划、代理、发布;室内外装饰装修;销售:广告材料、工艺品、建筑装饰材料(以上经营项目涉及行政许可的,须持行政许可证经营)。)
商标
概览
商标申请量:10个
核准注册量:4个
核准注册率
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