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含电子公告服务)(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01月17日);利用信息网络经营音乐游戏产品,演出剧(节)目、表演,动漫产品,游戏产品(含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0年11月20日);销售食品;演出经纪;文艺表演;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出版物零售;技术推广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租赁计算机;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服装、鞋帽、皮具、箱包、眼镜、首饰、文具用品、电子产品、日用品、针织纺品、工艺品、手机配件、花卉。(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演出经纪、文艺表演、出版物零售、销售食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商标
概览
商标申请量:543个
核准注册量:332个
核准注册率
6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