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批零兼营:预包装食品(酒);销售:土特产、工艺品、五金交电、家具、家电、办公用品及耗材、服饰、日用百货、建材;工业技术咨询与服务,装饰工程,广告装潢、婚纱摄影。(以上经营项目涉及行政许可的,须持行政许可证经营))
商标
概览
商标申请量:37个
核准注册量:37个
核准注册率
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