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生产、经营:硫化氢(试产)、合成氨、甲醇、二甲醚、工业液体二氧化碳、液硫;机电产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城镇燃气用二甲醚销售及售后服务;二甲醚燃器具、燃煤炉渣(颗粒)粉煤灰、工业用水、蒸汽;销售:1.4丁二醇、甲醛、冰醋酸、乙二醇、碳酸二甲酯、聚乙烯醇、二甲基亚砜、烯烃、丙烯、甲醇蛋白、建筑材料、石油焦。)
商标
概览
商标申请量:14个
核准注册量:12个
核准注册率
85.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