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从事电子产品及配件的研发、设计、生产与销售;利用电子元器件及配件进行各种机器人、智能玩具的研发、设计、生产(限分支机构持证经营)与销售;塑胶模具、塑胶制品、玩具、积木、可编程电子积木、少儿编程教具研发、生产(限分支机构,持证经营)、销售、办公用品的设计,生产(限分支机构,持证经营)与销售;提供智能编程机器人、智能玩具的技术咨询服务;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和禁止的项目除外);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的研发及销售;计算机领域内电子科技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教育信息咨询服务(不含学校、幼儿园、托儿机构、中介及办学);房地产经纪;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展示服务。)
商标
概览
商标申请量:25个
核准注册量:10个
核准注册率
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