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专利十大重大案件之(八)专利权是否无效一波三折

2014年度专利十大重大案件之(八)专利权是否无效一波三折

来源:时间:2018-12-27 11:43:592424

专利权是否无效?因为知识产权无形的客体,它的边界很难划分清楚,所以纠纷也多。这就需要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准确把握发明实质,合理界定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据此作出全面判断。

2014年度专利十大重大案件之(八)专利权是否无效一波三折

案情介绍

宸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电容式触控板的触控图型结构”(专利号:200720142844.5)实用新型专利的权利人。该专利权人于2013年1 月起对欧菲光、诺基亚、胜华科技等企业提起侵犯涉案专利的侵权诉讼,要求欧菲光和诺基亚分别赔偿6060万元和2690万元。被告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起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专利复审委随后以涉案专利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为由,对该专利作出无效宣告审查决定,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宸鸿光电又于2013年12月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北京一中院作出撤销专利复审委决定的判决。

2014年12月,被诉侵权企业向北京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北京高院经审理认定,原审判决关于涉案专利具有新颖性、创造性的结论缺乏依据,对此予以纠正。专利复审委和相关企业所提上诉理由成立,法院对此予以支持。据此,北京高院作出判决,撤销北京市一中院的行政判决,维持专利复审委做出的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

编辑点评

对于已在现有技术中普遍存在,但不具有特定名称的部件,认定其名称的变换不能影响该领域技术人员对其功能、作用的认识。在该案中,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准确把握发明实质,合理界定了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据此作出全面判断,对移动互联终端产业链上游厂商具有深远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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