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货们的福利—大白兔雪糕

吃货们的福利—大白兔雪糕

来源:时间:2018-12-27 11:44:211759

近日,“大白兔竟然出雪糕了,口味介乎于双棒儿和雀潮牛奶棒之间,连包装都一样,真是满满的童年记忆啊!”这则微博迅速登上热搜榜,引起不少吃货关注。

吃货们的福利—大白兔雪糕

正当吃货们还沉浸在对童年的追忆当中之时,昨日“大白兔”生产商冠生园打假办的工作人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从未对任何个人或企业授权,这次在北京市面上被发现印有大白兔标志的雪糕与“大白兔”品牌没有任何关系。

从网友提供的图片上可以清楚地看到,“大白兔雪糕”包装上印着蓝白红经典色的“大白兔”图案,与童年时的“大白兔”奶糖包装如出一辙,只是从迷你版奶糖变成plus版雪糕。如果不仔细看还以为是“大白兔”奶糖推出新款雪糕了。

据悉,冠生园打假办的工作人员在接受采访时斩钉截铁地回复说,他们也不知道是谁干的,如果一旦发现会严肃处理,待工商查处后,肯定会告到法院。

冠生园早在1983年就陆续将“大白兔”商标横跨多个类别进行了注册,且与“大白兔”近似的商标“大白兔屋”、“好宝宝大白兔”、“大白兔小乐”等都进行了注册,并且有时还会使用,以免被撤三,有的还进行了续展。

 “大白兔”这个商标,冠生园早在1983年就将它在商标第30类申请注册了。我国《商标法》规定,每个商标都可在某一大类中选择6个小项进行注册,而第30类商标是糖果零食类,其中就包括3004糖果和3013雪糕两个小项,而冠生园也确实选择这两个小项进行了注册。也就是说早在 1983年,冠生园旗下的“大白兔”就有资格生产雪糕,但是却未抓住商机,被别人抢走。

企业对于知识产权的运营也是如此,如果只是疲于抢占注册商标,防止山寨模仿,则很难做大做强,企业发展要守也要攻,要学会利用好手中的商标,发挥想象,创新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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