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知夫子时间:2019-12-03 13:57:183732
著作权保护期限
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软件首次发表之后50年,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发表的,不再保护。
以上就是关于“著作权保护期限”的简单回答。更多著作权资讯请持续关注知夫子,我们的专业知产规划师会对于您的疑问进行有效咨询解答,欢迎联系400-611-6606。
微信扫一扫,有惊喜
你的商标价值多少?
免费领取商标分析报告
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下称海淀法院)针对原告熊某与被告浙江广播电视集团(下称浙江广电集团)、被告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爱奇艺公司)侵犯著作权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熊某对其创作的花朵图形美术作品(下称涉案作品)享有著作权,浙江广电集团《梦想的声音》节目舞台地板屏幕背景中使用的花朵动画构成对熊某作品著作权的侵犯,判决浙江广电集团向熊某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1万元。一审宣判后,浙江广电集团提起上诉,本案二审尚未审结。
近日,新加坡卡帝乐鳄鱼私人有限公司(下称卡帝乐)与法国拉科斯特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拉科斯特)围绕包含头朝左与头朝右的鳄鱼图形的商标展开的纷争,有了新的进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判日前公开的判决,在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下称原商评委)裁定对拉科斯特的“鳄鱼图形(头朝左)”商标予以维持注册后,历经一审、二审和再审程序,原商评委所作裁定最终得以维持。
近日,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收到《关于第16277983号“绣花锦”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苏州康盛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的“绣花锦”商标在新鲜蔬菜商品上被裁定予以无效宣告。历时数月,南浔区在这场商标“保卫战”取得了初步胜利。这“绣花锦”,究竟为何让南浔区苦苦“追寻”?
归根结底,在4G时代,著作权相关权利义务的变化并不会因技术的改变和升级而有所变化。只是新兴的技术让著作权保护更值得引起人们的重视。在获得授权、保全证据以及追究法律责任方面,5G时代的到来,对我们保护著作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著作权侵权怎么办?一般民事诉讼中原告的权利归属大都没有争议,权利人与权利客体的对应关系明确,而著作权侵权案件中原告权利人的身份往往并不那么直截了当,原告是否享有其所主张的著作权,要通过原告是否进行了创作,且该行为是否产生了独创性的劳动成果等加以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