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经典知识产权案例回顾之(一)QQ大战

十大经典知识产权案例回顾之(一)QQ大战

来源:时间:2018-12-27 11:43:532231

2013年,腾讯QQ与奇瑞QQ因为商标引发一场大战。

十大经典知识产权案例回顾之(一)QQ大战

十大经典知识产权案例回顾之(一)QQ大战

   提到QQ,你首先会想到什么?聊天工具腾讯QQ?汽车奇瑞QQ? 两个QQ都如此有名。而正是这两个脍炙人口的QQ,在2013年引发了一场商标大战。

2005年,腾讯公司对于QQ商标提出申请,核准注册日为2008年3月7日,核定使用在机车、汽车等商品上。2009年11月26日,奇瑞公司在法定期限内针对争议商标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了撤销申请。2013年2月17日,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裁定:争议商标予以撤销。腾讯公司不服该裁定,提起行政诉讼。

  法院经审理后判决:维持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被诉裁定。

很多看客可能会很疑惑,为什么腾讯率先提出商标申请,却被予以撤销呢?

理由很简单:

根据2001年施行的我国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商标所有人通过宣传、使用,投入了人力、物力,得到了消费者的认可,逐渐在商标上积累了商誉,这些都是商标所有人的无形财产,虽然不像注册商标那样可以获得专有性的权利,但是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如果申请人明知或者应知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未注册商标而抢先在不相同、不相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进行注册,即可认定其采用了不正当手段。在先商标的使用人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其在先商标有一定的持续使用时间、区域、销售量或者广告宣传等的,可以认定其有一定影响。

因此,如果企业遇到相同的情况,也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对于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自己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行为时,也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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