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2018-12-27 17:41:442651
7家中国稀土永磁企业联手反击日立金属专利封锁案有了最新进展。
7家中国稀土永磁企业联手反击日立金属专利封锁案有了最新进展。
据界面新闻记者报道,近日,在中国稀土永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以下简称“联盟”)诉日立金属株式会社(以下简称“日立金属”)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封锁中国钕铁硼出口欧美案的庭审中,日立金属的代理律师首次承认日立金属稀土钕铁硼专利“非必要”。
这意味着,日立金属以侵犯专利为由、对中国稀土钕铁硼企业出口欧美的封锁可能会被打破。
今年9月21日上午9点30分,该案于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六法庭进行证据交换。
此次证据交换由审判长马洪法官主持,联盟企业代表列席旁听,而被告日立金属株式会社并未派员到场。
原告为联盟中宁波永久磁业有限公司、宁波科田磁业有限公司、宁波华辉磁业有限公司、宁波同创强磁材料有限公司4家宁波企业。
原告认为,日立金属滥用了其在烧结钕铁硼磁体“必要”专利市场的支配地位,通过拒绝许可其专利的方式,使得大部分中国烧结钕铁硼磁体生产商无法进入美国、欧盟及日本等海外市场,同时在中国市场也面临专利诉讼的威胁。同时,日立金属还采取了专利搭售等滥用行为,使其专利许可期限不断延长。
界面新闻记者从联盟律师团队处了解到,宁波中院就案件相关背景进行了询问,审阅了双方提交的关键性证据,包括相关市场界定、损失及赔偿请求等。
就原告提出的“烧结钕铁硼磁体必要专利”这一相关市场界定,日立金属的代理律师提出,日立金属从未公开表示其专利是必要的,日立金属的专利也并非必要的、不可绕过的。其之前的相关宣传仅系为了商业目的,并非完整的事实。
原告提交的证据中认为,日立金属的发言人南章雄曾公开表示“要绕过日立金属的专利去生产烧结钕铁硼磁体在商业上是不可行的”,日立金属在该问题上的表态前后矛盾。
对此,日立金属的代理律师解释称,企业对于产品的宣传行为有夸大是正常的,不能理解为日立金属自认其专利是必要的。
同时,中国稀土永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从日立金属涉嫌经营者集中垄断方面进行反击。
今年9月,联盟向中国商务部提出日立金属和中科三环成立的合资公司“日立金属三环磁材(南通)有限公司”有可能对钕铁硼市场造成垄断的疑议,商务部受理了联盟的诉求,并将对日立金属三环磁材(南通)有限公司是否造成经营者集中垄断进行调查。
日立金属三环磁材(南通)有限公司原本于9月底可以得到商务部备案许可,因商务部进行经营者集中反垄断调查,合资公司拿到备案许可将被延迟18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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