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科技创业园项目管理实施办法

义乌科技创业园项目管理实施办法

来源:知夫子时间:2018-12-27 11:52:314491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 吸引高层次人才来我市创办科技型企业,推动义乌市产业转型升级。

义乌科技创业园项目管理实施办法

  政策目的:

  为吸引高层次人才来我市创办科技型企业,推动义乌市产业转型升级

  主要对象:

  科创园

  主要内容:

  入驻条件

  重点类和一般类入驻项目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属于高新技术、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符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政策;

  (二)项目技术来源清晰,有明显的创新性,无知识产权权属纠纷;

  (三)项目技术负责人熟悉本技术领域的发展,具有实施转化本项目技术的能力;

  (四)项目技术与工艺条件具备商品化、产品化的条件;

  (五)市场发展潜力大,预期的经济与社会效益显著;

  (六)在义乌未受让土地;

  (七)符合环境保护和节能要求。

  扶持政策

  (一)创业孵化资金资助。

  项目研发经费总投入在30万元以上,且申报时项目研发实际投入已达50%以上的,按项目实际投入研发经费的5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申报后经科创委立项并予以登记,项目完成并通过验收后拨付补助资金。

  申报时提交《义乌科创园孵化创业资金申请表》、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研发费用清单。

  (二)成果产业化种子资金。

  科创园原则上每年设立一定金额的成果产业化种子资金,对重点项目实行竞争性资助分配,在公开资金分配标准和分配办法的基础上,实行专家评审机制。竞争性分配办法另行制定。

  (三)创业贷款贴息。

  对年产值500万元以上的高成长企业的首次创业贷款,按实际贷款金额及贷款期限提供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贴息支持,贴息期限不超过两年,贷款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申报时提交《义乌科创园企业创业贷款贴息补助申请表》、银行贷款合同和付息单据。

  (四)房屋租赁政策。

  重点类项目的房租直接给予减免,一般类项目的房租采取先交后返的形式,配套服务类项目的房租不予优惠。入驻项目原则上可最高享受1000㎡的办公(研发)用房优惠,超出部分按照市场标准进行收取。政策享受期限最高为三年。

  (五)人才公寓租赁政策。

  按照企业使用的办公(研发)面积配套一定比例的人才公寓,其中科技大楼内的项目原则上按照每140㎡可配套1间公寓,标准厂房内的项目原则上按照每200㎡可配套1间公寓。

  (六)入驻(开办费)补贴。

  项目正常运行三个月后提出申请(正常运行指企业有产值、税收、人员工资及研发投入等其中任何一项产生),按场地面积给予一次性补贴:200㎡以下(含)的1万元,200-500㎡的2万元, 500㎡以上(含)的3万元。

  申报时提交《义乌科创园入驻开办费申请表》和企业财务月报。

  (七)异地孵化器内的项目按照专门配套扶持政策执行,如无专门配套扶持政策的则参照重点类项目和一般类项目标准执行。

  (八)同一项目已获得过科创委或其他政府部门资金补助的,不得重复申报。


      详情政策原文请点击标题下方的立即下载直接下载即可。

微信扫一扫,有惊喜

你的商标价值多少?

免费领取商标分析报告

免费咨询5分钟内知产顾问快速回电

问题描述:

信息保护中,请放心填写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