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第五批“两创示范”活动券服务机构的通知

关于征集第五批“两创示范”活动券服务机构的通知

来源:知夫子时间:2018-12-27 11:56:583001

  根据《杭州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服务券和活动券管理办法(试行)》(杭两创办〔2016〕1号)的规定,现开展第五批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活动券(以下简称“活动券”)服务机构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于征集第五批“两创示范”活动券服务机构的通知

  各区、县(市)、经开区、大江东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杭州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服务券和活动券管理办法(试行)》(杭两创办〔2016〕1号)的规定,现开展第五批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活动券(以下简称“活动券”)服务机构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于征集第五批“两创示范”活动券服务机构的通知


  一、申报条件


  活动券是政府对第三方服务机构为创业企业、创业者提供公益性活动和服务的补贴。活动券支持的服务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讲座、论坛、沙龙、路演、对接会等。

  活动券资助的服务机构需具备以下条件:

  1、属于杭州市域范围内注册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创投机构、创业媒体、创业咖啡、小企业创新基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第三方中介等服务机构;

  2、具备为小微企业和创业者举办各类创业创新服务(活动)的能力与经验;

  3、接受活动券主管机构和管理机构的绩效评估和管理监督;

  4、遵守活动券的有关规定,原则上不再对服务对象(创业企业或创业者)收取费用,不得擅自降低或变相降低服务水平,不得对服务对象提出附加要求。


  二、申报途径


  1、申报单位应首先在“杭州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活动券管理平台”注册, 填写机构备案信息,并“提交机构备案申请”。

  2、填写“杭州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活动券服务机构申请表”,根据申报表按顺序整理证明材料(包括承诺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人员团队情况,已举办活动的通知、签到表、活动图片等,以及其他材料),并经所在区、县(市)科技部门审核盖章后,报杭州市科技项目受理办公室。报送材料包括申请表一式6份,附件证明材料1份(按顺序装订成册)。


  三、认定程序


  根据管理办法,杭州市科技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将对各区、县(市)科技局审核推荐的申报机构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合格的申报机构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后,符合要求的服务机构将在活动券管理平台予以确认,正式纳入服务机构行列。


  四、受理截止日期


  请各申报单位于11月24日前完成活动券管理平台注册和申请,并于11月28日前将经区、县(市)科技局审核盖章的申报材料报送至市科技项目受理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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