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用品商标属于什么分类

办公用品商标属于什么分类

来源:知夫子时间:2018-12-27 12:03:2912274

根据知夫子商标分类查询工具可知,办公用品属于商标的第16大类。根据2017尼斯分类表第16类商标明细主要为纸和纸板;印刷品;书籍装订材料;照片;文具和办公用品(家具除外);文具用或家庭用粘合剂;绘画材料和艺术家用材料;画笔;教育或教学用品;包装和打包用塑料纸、塑料膜和塑料袋;印刷铅字,印版。

办公用品商标属于什么分类

企业想要注册办公用品商标但却不知道自己注册的办公用品商标属于什么分类?根据知夫子商标分类查询工具可知,办公用品属于商标的第16大类。根据2017尼斯分类表第16类商标明细主要为纸和纸板;印刷品;书籍装订材料;照片;文具和办公用品(家具除外);文具用或家庭用粘合剂;绘画材料和艺术家用材料;画笔;教育或教学用品;包装和打包用塑料纸、塑料膜和塑料袋;印刷铅字,印版。

办公用品,指人们在日常工作中所使用的辅助用品,办公用品主要被应用于企业单位,它涵盖的种类非常广泛,包括:文件档案用品、桌面用品、办公设备、财务用品、耗材等一系列与工作相关的用品。

办公用品

我国办公用品行业运行目前发展形势良好,该行业企业正逐步向产业化、规模化发展,专业、高效、节能是我国办公用品行业运行的发展方向,我国办公用品行业运行生产的产品品质具备国际市场竞争力。智研数据研究中心随着我国办公用品行业运行需求市场的不断扩大以及出口增长,我国办公用品行业运行迎来一个新的发展机遇。同时,OfficeMate办公伙伴等一些行业垂直网站的出现,也意味着办公用品行业在2015年也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办公用品商标属于什么分类

根据知夫子商标分类查询工具可知,办公用品属于商标的第16大类。

本类尤其包括:切纸刀和切纸机;夹持或保护纸的套、封皮或装置,例如:文件夹,夹钱用夹子,支票簿夹,夹纸曲别针,护照套,剪贴集;某些办公用机器,例如:打字机,速印机,办公用邮资盖印机,削铅笔器;艺术家和室内外油漆匠用绘画涂漆用具,例如:艺术家用水彩颜料碟,画家用画架和调色盘,房屋油漆用辊子,颜料盘;某些一次性纸制品,例如:纸围涎,纸手帕和纸桌布;某些不按照功能和用途分类的纸制品和纸板制品,例如:包装用纸制袋子、封套和容器,纸制或纸板制雕像、塑像和艺术品,诸如纸制小雕像、镶框或未镶框的平版印刷品、油画和水彩画。

本类尤其不包括:颜料(第二类);艺术家用手工具,例如:抹刀,雕塑凿刀(第八类);教学仪器,例如:视听教学仪器、急救训练用人体模型(第九类),玩具模型(第二十八类);某些按其功能和用途分类的纸制品和纸板制品,例如:相纸(第一类),研磨纸(第三类),纸制百叶帘(第二十类),桌用纸制杯盘(第二十一类),纸制床单和枕套(第二十四类),纸衣服(第二十五类),卷烟纸(第三十四类)。

办公用品商标转让推荐

知夫子办公用品商标转让推荐

办公用品商标获取办法

1、商标注册。大家可以选择商标注册。商标注册可以个人去商标局注册,个人去商标局注册,一件商标仅需300元。当然个人自行注册商标的风险比较大,也比较麻烦。比较方便的方法就是申请人委托代理机构去办理商标注册。

2、商标转让。还有一种方法是选择商标转让。目前知夫子平台有许多优质商标正处于出售的状态,大家可以放心选购。

以上就是知夫子小编对于办公用品商标属于什么分类的相关介绍了。

更多商标服务信息,可关注知夫子平台,为用户提供商标注册、商标查询、商标转让、商标分类查询等服务,如有需要可在线咨询,或拨打服务热线400-611-3336进行咨询。

微信扫一扫,有惊喜

你的商标价值多少?

免费领取商标分析报告

关于国内商标,您可能还想知道?
免费咨询5分钟内知产顾问快速回电

问题描述:

信息保护中,请放心填写

*联系方式:

相关新闻

网红糕点“鲍师傅”商标纠纷案新进展

因不服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下称原商标评审委员会)就鲍才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下称鲍才胜公司)针对17899096号“鲍师傅Bao Shi Fu及图”商标(下称诉争商标)提起的无效宣告请求所作出的裁定(下称被诉裁定),北京易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易尚公司)提起行政诉讼。

“永和豆浆”遭遇商标侵权?

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下称海淀法院)针对原告上海弘奇永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永和公司)诉被告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三快公司)、侯马市紫金山北街逸香缘饭店(下称逸香缘饭店)侵犯商标权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逸香缘饭店停止侵权并赔偿永和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3.3万元。

论“东北大板”的商标纷争

近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认为,哈尔滨市道里区顺达冷饮厂(下称顺达冷饮厂)的第15585168号“老哈大板”商标(下称诉争商标)与黑龙江大庆市红宝石冰淇淋有限公司(下称红宝石公司)的第9175764号“大板”商标(下称引证商标),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应予宣告无效。

知名人物频遭商标抢注,知识产权意识急需提升

“近年来,知名人物遭遇姓名被他人抢注为商标的现象屡见不鲜,刘德华、张学友、姚明、papi酱等均未能幸免。”日前,北京市律师协会商标法委员会副秘书长申健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没有针对自身姓名进行商标布局却未遭遇商标抢注,周杰伦不可不谓之幸运,但“上医治未病”,知名人物应当提高商标保护意识,事前主动布局、事后积极维权,有效做好自身姓名的商标布局和保护工作。

优舫公司赔偿人人车公司经济损失和合理支出共计570万元

因认为优舫(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优舫公司”)在多家应用使用“人人车”名称构成不正当竞争,人人车公司将其诉至法院。今日(9月19日),新京报记者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法院获悉,法院一审认定优舫公司构成对人人车公司相关权益的不正当竞争,判令优舫公司承担停止侵权、消除影响的责任,并赔偿人人车公司经济损失和合理支出共计57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