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2018-12-27 11:44:012728
在全球化背景下,企业应对专利侵权战,除了积极应对,还需要主动展开攻势,这是获得胜利的先决条件。
2013年5月29日,澳大利亚瑞思迈公司以中国最大的家用呼吸机制造商和服务商——北京怡和嘉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的RESmart呼吸机和两款面罩产品侵犯其6件专利权为由,向美国南加州地方法院提起了专利侵权诉讼。同时,瑞思迈还向ITC提交了增加被调查对象的动议,以期将怡和嘉业及3B Medical公司(怡和嘉业在美国市场的独家代理商)列为ITC在同年5月基于瑞思迈的申诉而发起的对台湾雅博公司(APEX)的“337调查”案的共同被调查对象。2013年7月19日,瑞思迈重新向ITC提交了一份“337调查”请求,声称怡和嘉业及3B Medical侵犯其8件专利权。
获悉被调查后,怡和嘉业积极应战。2014年12月23日,经过长达一年半的不懈努力,怡和嘉业终于打赢了ITC对其发起的“337调查”案。ITC于当日发布终裁公告,裁定怡和嘉业不侵犯专利权,瑞思迈一件关键涉案专利无效。
编辑点评
作为一家成功应对并赢得该调查案的中国医疗器械企业,怡和嘉业打赢“337调查”案,对中国企业有积极影响。值得注意的是,怡和嘉业在应对在美调查的同时,还在中国主动展开攻势,针对对手在中国的专利提起无效宣告请求,是全球化背景下企业应对专利战的启示与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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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因不服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下称原商标评审委员会)就鲍才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下称鲍才胜公司)针对17899096号“鲍师傅Bao Shi Fu及图”商标(下称诉争商标)提起的无效宣告请求所作出的裁定(下称被诉裁定),北京易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易尚公司)提起行政诉讼。
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下称海淀法院)针对原告上海弘奇永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永和公司)诉被告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三快公司)、侯马市紫金山北街逸香缘饭店(下称逸香缘饭店)侵犯商标权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逸香缘饭店停止侵权并赔偿永和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3.3万元。
近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认为,哈尔滨市道里区顺达冷饮厂(下称顺达冷饮厂)的第15585168号“老哈大板”商标(下称诉争商标)与黑龙江大庆市红宝石冰淇淋有限公司(下称红宝石公司)的第9175764号“大板”商标(下称引证商标),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应予宣告无效。
“近年来,知名人物遭遇姓名被他人抢注为商标的现象屡见不鲜,刘德华、张学友、姚明、papi酱等均未能幸免。”日前,北京市律师协会商标法委员会副秘书长申健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没有针对自身姓名进行商标布局却未遭遇商标抢注,周杰伦不可不谓之幸运,但“上医治未病”,知名人物应当提高商标保护意识,事前主动布局、事后积极维权,有效做好自身姓名的商标布局和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