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法和著作权法生效时间

版权法和著作权法生效时间

来源:知夫子时间:2020-03-23 16:56:542673

我国著作权法是从1991年6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适用于1991年6月1日以后所有创作完成的作品。

版权法和著作权法生效时间

  我国著作权法是从1991年6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适用于1991年6月1日以后所有创作完成的作品。

  著作权法法规:作品发表时开始生效,即著作权人行使其作品的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时开始生效。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条规定:

  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

  2、第三节 权利的保护期

  第二十条 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第二十一条 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对于在1991年6月1日以前创作完成的作品,是否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著作权法》第59条规定:“本法规定的著作权人和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在本法施行之日尚未超过本法规定的保护期的,依照本法予以保护。本法施行前发生的侵权或者违约行为,依照侵权或者违约行为发生时的有关规定和政策处理。”前述规定表明:

  第一,《著作权法》不仅保护其生效后创作的作品,也保护它们生效前创作的作品,只要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作品尚未超过保护期,在《著作权法》生效后,都享有著作权。即著作权法具有一定的追溯力。

  第二,在《著作权法》生效前实施的著作权侵权和违约行为,当事人产生纠纷的,只能依照行为发生当时的有关规定和政策处理。只有在著作权法生效以后发生的著作权纠纷才能适用《著作权法》的规定,即著作权法不具有完全的追溯力。

  《著作权法》在2001年进行了较大幅度的修改,涉及实体性规定的重要修改就包括作品的种类、权利的内容、保护期、合理使用与法定许可的范围和条件等等,并增加了临时措施、证据保全、举证责任倒置等有利于著作权人和邻接权人的程序性规定。

  以上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生效时间的解读,大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登记保护和归属权纠纷存有疑问的地方,欢迎拨打知夫子客服热线400-611-6606找知识产权顾问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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